《圆圈正义:作为自由前提的信念》是罗翔教授的法学随笔集,2019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。全书约13万字,收录了48篇随笔,涵盖法哲学思辨、热点案件评论、人生感悟与读书治学等内容。

罗翔的名字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——他在B站累计点击量超1000万,人称"刑法小王子"。但这本书不是课堂讲义的汇编,而是一位法律人面向内心的诚实独白。

书名"圆圈正义"是一个精妙的隐喻:人类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完美的圆,但"圆"这个概念客观存在。正义亦如此——现实中没有绝对的正义,但正义作为理念始终指引我们前行。


二、核心思想

2.1 "圆圈"的三重隐喻

罗翔提出三种画圈态度,对应三种面对正义的立场:

类型 态度 隐喻
随意乱画者 画个四边形称之为"圆" 指鹿为马,权力即真理
手绘放弃者 画不圆就否定圆的存在 理想破灭后的虚无犬儒
仪器陶醉者 将自己画的圆定义为标准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自恋

正确的态度是:承认圆(正义)是客观存在的,心存敬畏,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。

2.2 从"刀把子"到"双刃剑"

这是全书最重要的法治观之一。罗翔梳理了刑法使命的历史转变:

  • 旧观念:刑法是打击犯罪的"刀把子",是统治工具
  • 新观念:刑法是"双刃剑"——一刃针对犯罪,一刃针对国家权力

他引用德国学者拉德布鲁赫的话:

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以保护国家,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,不单面对犯罪人,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,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。

1997年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——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——正是这一转变的制度体现。

2.3 人性的幽暗与谦卑

贯穿全书的核心假设:人性充满矛盾,我们永远没有自我想象中那么高尚。

罗翔反复强调:

  • 每个人内心都有恶的"海德先生"和善的"杰基尔博士"
  • 批评他人前先自省——"一个手指指向他人,四只手指却指向自己"
  • 法治的前提是对人性败坏的假设,任何权力都要受到约束

2.4 应然正义与实然正义

以古希腊悲剧《安提戈涅》为经典案例,罗翔站在自然法学派立场:

  • 存在超越人定法的永恒法则("天道")
  • 当法律严重背离应然正义——恶法非法
  • "严格的服从,自由的批判"


三、重点篇章精要

📌 做一个勇敢的法律人

罗翔坦承自己的胆怯——接了一个敏感案件,百般推托。他追问:勇敢的根据是什么?

  • 道德主义? 康德说"道德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",但"知道"和"做到"之间有天然鸿沟
  • 功利主义? 边沁的"幸福无高下之分"会走向庸俗;穆勒修正为"有尊严的快乐更高级",但尊严从何而来?

最终答案指向永恒——只有着眼永恒的功利主义,才能超越眼前利害得失。

丘吉尔说:"没有最终的成功,也没有致命的失败,最可贵的是继续前进的勇气。"

📌 在自恋中攀登仇恨的高峰

自恋是仇恨的根源。当生命缺乏终极敬仰对象,人就把自己置于最重要的位置,产生各种优越感。

核心洞见:

爱不是爱抽象的概念,而是爱具体的人;不是爱"人类",而是爱"人"。

他举了卢梭的例子——写了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》,却把五个孩子送进孤儿院。"他太忙了,忙着爱人类,没有时间爱具体的人。"

📌 天生犯罪人

从龙勃罗梭的"天生犯罪人"理论到XYY染色体假说,再到纳粹优生学,罗翔讲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:

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,把人类带入了人间地狱。

科学一旦脱离对人性的敬畏,就会打开潘多拉的魔盒。

📌 法治的妥协

罗翔坦承自己办理的大多数刑事案件都选择了妥协——认罪换轻判。他写道:

我没有资格用他人的勇敢去换取我所期待的法治进步。无论坚持多么崇高的抽象理念,我们都不要在自己的坚守上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,并让他人成为我们信念的牺牲品。

这不是懦弱,而是一种更深沉的勇敢。

📌 纪念一只越狱未遂的鹦鹉

一只名叫"小米"的虎皮鹦鹉,品尝过自由的滋味后绝食而死。

一个品尝过自由滋味的小鸟,你再也无法把它关在笼中。

他引用《肖申克的救赎》:有些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,因为它们的每一片羽翼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!

📌 狂人罗大拿的故事

罗素——成功人士中的成功人士——被罗翔当作"人生反面教员":

  • 对爱情的渴望→处处留情,爱的是自己
  • 对知识的追求→著述等身,却带来自恋
  • 对人类苦难的同情→爱人类,不爱具体的人

《魔鬼代言人》结尾:虚荣,无疑是我最爱的罪。

📌 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

针对江歌案中的网络舆论,罗翔提出道德谴责的原则:

  1. 道德使命首先是自律,而非他律
  2. 道德谴责永远先己后人
  3. 不要将他人"批臭批死"——给改过自新留余地
  4. "虽欲改过自新,其路莫由也"——这是我们所乐见的吗?

📌 生命的尊严:未知死,焉知生

从安乐死案件出发,罗翔深入探讨了功利主义与道义论的分野:

  • 功利主义:根据后果计算,但变量有限,容易陷入无解
  • 道义论:行为本身是否正当,人不能作为手段

他总体认同道义论立场——人无权处分自己的生命——但强调法律推理应有温度:

法律的推理应该是有温度的。在原则上维护生命神圣,在个案中接受个体无可奈何的悲情诉说。


四、致法学新人:三封信

第一封:关于读书

  • 功利性读书→只注重成功,无法接受失败
  • 非功利性阅读→丰富内心,承认有限
  • 读书的真正目的:追求智慧,而非单纯的知识
  • 广泛涉猎文史哲,"博观约取,厚积薄发"

卡夫卡说:一本书,必须是一把凿开我们心中冰海的利斧。

第二封:与人和睦相处

  • 群体生活是学习人际关系的最好场所
  • 真诚待人,投入感情——"像存钱一样"
  • 宽容之爱(charity)而非情感之爱(love)
  • 爱人如己——既然你能原谅自己,也能宽容别人

第三封:与德相随

四种德行的现代诠释:
- 谨慎:行动前慎重考虑后果
- 节制:真正的自由是可以控制自己不去做
- 公正:法律人的核心追求
- 坚毅:在困境中继续前行

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墓碑铭文: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自己……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!


五、金句摘录

"我们永远没有自我想象中那么高尚。"

"爱不是爱抽象的概念,而是爱具体的人。"

"法律只是道德的载体,权力意志不能任意产生道德法则。"

"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,把人类带入了人间地狱。"

"批评不自由,则赞美无意义。"

"真正的勇敢是要付出代价的,不是敲敲键盘就可以成为勇士。"

"大学之大,不在大楼,不在大师,更不在大官,而在伟大的观念。"

"臣心一片磁针石,不指南方不肯休。"


六、读后感

罗翔的文字有一种罕见的品质:真诚的谦卑。

他不是站在道德高地上指点江山,而是不断解剖自己——承认胆怯、承认虚伪、承认"知道"与"做到"之间的鸿沟。这种坦诚让他的法理思考不是冰冷的逻辑推演,而是带着体温的生命体验。

全书的思想根基可以概括为:

  1. 正义是客观存在的(如"圆"的概念),虽不能至,心向往之
  2. 人性是幽暗的,所以需要法治约束权力
  3. 法律之上还有道德,法律要谦卑倾听民众的道德诉求
  4.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确事的自由,而非随心所欲

这些观点并不新鲜——柏拉图、康德、刘易斯、伯克都说过类似的话。但罗翔的独特之处在于,他用中国语境下的案例和故事,让这些古老的智慧重新焕发生命力。

对于制造业从业者而言,这本书同样有启发:法治的精神——约束权力、保障预期、尊重个体——与质量管理中"标准化、可追溯、持续改进"的理念异曲同工。好的制度不是信任人性,而是假设人性有幽暗,然后设计出不因个人品质而崩塌的系统。

推荐所有对法治、正义、人性感兴趣的朋友阅读。


罗翔.《圆圈正义:作为自由前提的信念》. 中国法制出版社, 2019.

最后修改:2026 年 10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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